青于蓝文化在此提供广大朋友注意,2008年8月29日在图书工作室联盟vip群中,有人提醒我们说,在另一个群里有人在说我们(至于另一个群的群号,对方不愿意透漏)。
大体内容如下(这是他复制的另一个群的聊天记录)


意思是说:我们公司有一名叫范自强的编辑,向一个地理老师约了稿子,没给这个老师稿费。
对于以上言论,我们声明:
1、我们公司从来就没有这个叫范自强的编辑。
2、我们公司也从来没有做过地理类图书,而且这类图书不在我们公司的经营范畴。
行业人士初步判断是借用我们公司的名字进行诈骗,而我们根据以上聊天记录的图判断这个人的qq号应该是:551482341
我们已经申请添加这个号了,还没动静。这个号上信息很空,像刚注册的qq。似乎是用来攻击别人的专用号码。
同时,我们也提醒相关人士:
1、合作要签定合同,盖公司公章的。有时公司的名字相似,但是不是一家公司,当您受骗后,请看清楚您当时签的合同再说话。特别是当您对某事做出判断的时候,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2、提醒相关人士,行业之间靠的是真正的实力,而不是勾心斗角。我们不懈于行业间的勾心斗角,希望大家彼此尊重,避免无谓的争斗。
3、如果有人借用我们公司的名字使您受到了伤害,也请和我们联系,我们会请专业律师为您、为我们,维权到底!
关于青于蓝(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字由来是这样的:北京是我们的办公地点,所以就这么写了,目的是为了让大家一看就明白我们的办公地在北京。而我们的注册地在上海,在北京我们有另一家公司名称。
本公司秉承不张扬的文化氛围,故对于本公司的详细情况也是在您和我们有了切实的合作之后才有所了解的。这也是为了避免骗子行术之良策。本网站是我们的官方网站,我们的一切合作都由总经理刘青负责,没有什么编辑去约别人稿子之说。在此说明。